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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歷評估目的

學歷評估目的

一般用途

我們會評估申請人的總體學歷是否達到在香港取得某一個特定資歷的標準,例如:香港資歷架構下第五級別的學士學位。

 

教師註冊或教師聘任用途

除了評估申請人的總體學歷外,亦會評估師資培訓學歷是否能與香港的師資培訓學歷作比對:

  • 有關以教師註冊或教師聘任為申請用途的資料摘要(只備英文本)   | PDF
  • 有關本地師資培訓學歷的資料(只備英文本)  | PDF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用途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用途的評估報告會傳真至香港入境處。

  • 有關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用途的資料摘要(只備英文本)   | PDF

 

獸醫註冊用途

擬以評估結果於香港獸醫管理局註冊成獸醫的申請人,請於遞交提交申請之前電郵qainfo@hkcaavq.edu.hk與評審局聯絡。

 

持有非本地學歷人士進行學歷評估資助

從2020年9月1日起,教育局會資助有經濟需要的人士進行一般用途的學歷評估。有關申請持有非本地學歷人士進行學歷評估資助的資格及範圍,請瀏覽教育局網頁。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填妥非本地學歷評估資助申請表格,並連同學歷評估申請表格一併提交。

從2026年1月1日起,申請人須於提交申請表時全額繳付評估費用。如申請人(a) 符合資助資格;及(b) 提供真實、準確及完整的資料,包括經認證或真確副本的所有評估所需文件,該評估費用將於評估結果公布後一般在三十個工作天內全數退還。申請人須注意,若申請人提供任何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無論其是否符合資助資格,所有已繳費用將不予退還。此外,若申請人因未能提供基本文件(例如畢業證書或完整的最終成績單)、經本局許可的自願性撤銷或其他原因而未能進行學歷評估 (即本局未能發出申請覆函),本局會在已付之評估費用中扣除原來評估費中之三份一作行政費用後,於作出決定後三十個工作天內退還餘款予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