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評估流程
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為持有非本地學歷的個別人士提供學歷評估服務,我們的服務對象包括市民大眾、機構及政府機構/部門。評審局會為申請人的總體學歷(即受評估的最高學歷以及當中對其有重要影響的學習而達致的綜合學習成效)是否達到香港某特定資歷的標準提供專業意見。
申請學歷評估前,請留意我們並未能評估:
- 未完成或不被認可為當地國家教育體制內之學歷;
- 少於一年全日制的學歷;
- 擁有過量學分轉移或豁免(例如: 90%)來自不被認可的學習之學歷;
- 文化大革命時期(即1966至1976年)中國內地的學歷;
- 專業團體/註冊組織之會籍;
- 工作經驗。
香港資歷名冊所列的資歷均通過質素保證,並獲香港資歷架構認可,故被視為本地認可的資歷。因此學歷評估服務(評估服務)並不會評估此類學歷是否達到香港資歷架構的標準。
學歷評估申請流程
準備文件
填寫申請表格前,請先細閱申請指引,並準備以下基本文件的掃描本:
- 身份證或護照;
- 畢業證書;
- 最終成績單;
- 教育實習證明 (只適用於教師註冊或教師聘任用途) (有關實習證明的要求,請參閱申請指引第10點及教學實習證明範例);
- 師資培訓課程每科之內容簡介及課時 (只適用於擬進行學前教育師訓資歷評估的申請人) ;
- 已簽署的持有非本地學歷人士進行學歷評估資助申請表格 (只適用於申請資助進行學歷評估的申請人) ;
- 資助獲批的證明文件 (只適用於申請資助進行學歷評估的申請人)
若你身處海外,你需要準備以上所須文件的核證副本。核證副本須由公證行、律師事務所、有關頒授機構或領事館核證。
你可透過平台以信用卡支付評估費用。你亦可選擇將劃線支票、銀行存根正本或電匯繳付證明寄至我們辦公室。
評估費用:
學歷評估用途 | 評估費用 |
一般用途 | 港幣 3,065 元 |
教師註冊或教師聘任用途 | 港幣 3,380 元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申請用途 | 港幣 3,640 元/美金 475 元 (已包括掛號郵費) |
(評估費用如有調整,將不作另行通告。)
遞交申請
以下為使用平台網上遞交申請的步驟:
- 申請帳戶
- 按下送至你的電郵中的驗證連結
- 登入平台
- 建立新的申請
- 填寫資料
- 上載已掃描的文件
- 付款
- 遞交申請
若你身處海外,你需要在平台填妥表格後,將所須文件的核證副本郵寄至評審局。
假若你上載文件至平台有困難,可以在平台填妥表格後,選擇將所須文件郵寄至評審局。
評估過程
評審局收到學歷評估申請後,會仔細檢查申請文件。若能展開評估工作,評審局會向申請人 發出申請覆函至其電郵地址,通知其有關之評估工作將會展開。該申請的申請狀態便會轉為 「已開始評估」。在一般情況下,評審局會大約於 7 個工作日以電郵形式通知你所遞交的文件 是否充足。請定期檢查你的電子郵件,包括垃圾郵箱。如果你在 10 個工作日後仍未收到評 審局的電郵,請發電郵至 qainfo@hkcaavq.edu.hk 查詢。
評估只會在收妥所有所需文件後才開始進行。評估工作由發出申請覆函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一般需時十五個工作天。若評估主任於評估過程中需要更多資料或作進一步調查,你或需提供更多資料以協助我們處理該宗申請,評估時間或因此延長。如我們未能於兩個月內從你或有關機構獲得所需資料及/或文件,我們有權終止處理該宗申請。
學歷評估的參考基準及準則已列於申請指引內。
評估結果
評估完成後,我們會以電郵(或電話)形式通知你。
除非你於遞交申請的所有文件是核證副本,你可能會被要求前往評審局辦事處領取評估報告及出示所有文件的正本。
若你沒被要求往評審局辦事處出示正本,我們會以郵寄方式發出評估報告。
覆檢
根據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條例 (第 1150 章),任何個人如因評審局對其作出的學歷評估評定感到受屈,可向評審局申請覆檢。 所有覆檢申請須於收到評估報告日起計 30 天內,由該個人提出。申請須以「學歷評估覆檢申請表」提出,並按申請須知內的程序提 交申請,及繳付覆檢費用;覆檢費用詳列於申請表末頁。在收妥有關資料及費用後,覆檢機制才會正式運作。
- 學歷評估覆檢申請表 |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