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有關評估完成後之常見問題
Q1.
我收到了我的報告。我現在應該用它做什麼?
Ans
你可自行決定如何處理該報告。然而請注意你的學歷評估並非院校或課程評審。此評估結果並不代表對有關資歷或院校的認可,故任何人士或院校不得轉載評估報告或以此作宣傳用途。
若你的評估目的為教師註冊或聘任用途,你可自行決定是否將學歷評估報告提交給僱主或教育局的教師註冊組。
Q2.
我收到了我的報告。我可以在香港註冊成為教師嗎?
Ans
教育局是本港教師註冊的決策機構。學歷評估結果只是教育局考慮申請人能否在香港成為註冊教師的因素之一。你可以 瀏覽教育局的網站 或向教育局諮詢。
Q3.
我遺失了學歷評估報告。可以重發一張嗎?
Ans
由於所有完成的評估個案會於保存五年後銷毀,所以本局並不能補發五年前發出的評估報告。如果你的學歷評估報告是在五年內發出的,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qainfo@hkcaavq.edu.hk 以了解申請補發報告的流程。
Q4.
我的報告顯示我的教師培訓資格不符合本地教師培訓資格的標準。然而我在海外的學校任教多年。我的教學經驗能否作為評估的考慮因素?
Ans
請注意學歷評估並不考慮個別獨立的工作經驗。取得學歷後的工作經驗亦不是申請指引中所述的教學實習。
Q5.
我的報告顯示我的教師培訓資格不符合當地教師培訓資格的標準。我應該報讀哪個課程才能成為註冊教師?
Ans
本局無法就如何成為香港的註冊教師提供建議。有關在本地認可的資歷,包括本地認可的教師培訓課程,可在香港資歷名冊 (https://www.hkqr.gov.hk/) 查閱。
Q6.
我的報告顯示我的師資培訓學歷能與香港的Postgraduate Diploma in Education/Bachelor of Education Degree/Teacher’s Certificate比對,但沒有表明是小學或中學教育,可否加以說明?
Ans
有關與香港的師資培訓學歷作比對的評估結果的部份,本局的學歷評估結果一直以來都不會註明是小學教育或中學教育。本局為申請人進行師資培訓學歷的評估時,會根據香港教育局所發的相關指引評估。由於相關指引並沒有就小學教育或中學教育作區分,因此結果並不會註明是小學教育或中學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