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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題

有關申請流程之常見問題

Q1.
學歷評估申請一經網上提交,是否馬上獲評審局接納?
 

Ans

 

不是。評審局收到學歷評估申請後需要仔細檢查申請文件。當確認收妥相關評估費用及所需之學歷證明文件後,評審局會向申請人分別發出收據及申請覆函,通知其有關之評估工作將會展開,評估一般需時十五個工作天。若評估主任於評估過程中需要更多資料或作進一步調查,申請人或需提供更多資料以協助本局處理該宗申請,而評估時間或因此延長。如評審局未能於兩個月內從申請人或有關機構獲得所需資料及/或文件,評審局有權終止處理該宗申請。

Q2.
個人申請和機構申請有何區別?
 

Ans

 

如透過機構申請,學歷評估報告將會郵寄至機構申請人。機構可在網上平台內申報已核證所有遞交文件的正本;而個人申請人或需要在領取評估報告時前往評審局,出示所有遞交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